建湖縣國源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建湖縣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項目木樁工程,擬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法擇優(yōu)選擇施工承包單位,具體有關事宜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建湖縣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項目木樁工程。
2、項目地點:鹽城市建湖縣境內。
3、招標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分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鹽城市建湖縣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項目木樁工程的施工,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招標人保留對工作量進行變更或增減的權利。
4、工期要求:90日歷天,具體進場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質量標準:合格。
7、本項目招標人確定的招標控制價(人民幣):2499055.06元。
招標人不接受高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招標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本招標項目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進行嚴厲處罰(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等)。
三、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40000元,保證金必須采用銀行匯票方式,投標人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各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基本賬戶上匯出(以投標人匯出資金的銀行日期為準,且保證金匯出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收款人名稱: 江蘇瑞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鹽城鹽瀆支行, 帳號:1109660309200022905)。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各投標人將銀行匯票原件、基本帳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開戶行公章)帶至開標現(xiàn)場交工作人員核驗。
2、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10%,在簽訂合同前轉匯至招標人指定賬戶。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轉匯至招標人指定賬戶的,視為放棄中標,同時招標人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四、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
五、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招標人將拒絕投標報名。
六、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中標人。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首先對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通過資格審查的各投標人的工期、質量等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評審。只有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評審的投標人方可參與競爭性談判。如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多于四家,以投標時的投標報價由低至高確定四家投標人參與報價談判,其余投標人不參與報價談判。如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商務性評審的投標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標人全部參與報價談判。
中標人確定原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最終談判結果,按照有效投標報價由低至高推薦有排序的1-3名中標侯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由評標委員會抽簽進行排序。如所有投標報價均高于招標人的期望值,則招標人有權取消本次招標,并不承擔投標人的任何投標費用。
七、請有意參與投標的申請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于2021年3月17日18:00時前參加報名【地點:江蘇瑞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鹽城市人民中路5號鹿鳴廣場B座1129室招標代理部】,聯(lián)系人:袁凱,聯(lián)系電話:15751722452,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另行通知,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八、招標單位:建湖縣國源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劉工
聯(lián)系電話:0515-80551412
代理機構:江蘇瑞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袁凱
聯(lián)系電話:1575172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