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工程發(fā)光字牌、標識標牌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項目,因建設需要急需采購,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本工程所需發(fā)光字牌、標識標牌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項目的投標報名,具體有關事宜如下:
一、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 項目概況
1、招標 人: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工程發(fā)光字牌、標識標牌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項目
3、工程地點:鹽城市政府行政中心辦公大樓西側、世紀大道南側。
4、項目規(guī)模:項目造價約 35萬元。
5、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 10 日歷天內完成所需產品的采購、生產、供應、運輸、安裝、調試、售前等相關伴隨服務。否則,每拖延一天承擔500元違約金,拖延二天以上按每拖延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6、質量要求:產品質量等級為“合格”,并符合國家規(guī)定;項目確保按規(guī)范和標準驗收,且達合格等級。
7、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鹽城市國投商務樓工程發(fā)光字牌、標識標牌的采購、生產、供應、運輸、安裝、調試、維修、售前、售后等相關伴隨服務,具體產品名稱、數量、品牌及技術要求(規(guī)格、材質和工藝)等以談判文件、談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及圖紙(含效果圖)為準。
三、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商,或具有廣告三級及以上資質(設計制作類)的獨立法人。
2、投標人必須是有能力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供應產品及進行相關伴隨服務,并能獨立完成本次產品供應、安裝。
3、投標人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條件,近三年內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yè)管理部門查處;或雖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被依法取消投標資格但期限已滿的;或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的、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滿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
4、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方式投標報名,中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與分包。
四、公告發(fā)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的投標人,須攜帶投標人報名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標明聯系電話(手機)和傳真】、身份證于2014年12月 1 日17:00時至2014年12月 6 日17 :00時到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鹽城市亭湖區(qū)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qū)北棟17層(火車站西側站前不夜城);聯系人:徐女士,聯系電話:0515-88382020】招標代理部服務窗口報名并領取談判文件。
招標人: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
聯系人:董先生
聯系電話:0515-88190201、83270105
地 址:鹽城市人民南路與新都路交界處(鹽城市科技館一樓)。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時先生
聯系電話:13914646929
地 址:鹽城市亭湖區(qū)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qū)北棟17層(火車站西側站前不夜城)。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格式一:
授 權 委 托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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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單位 的招標公告,我單位擬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現授權 同志(該同志在我單位擔任 ,身份證號碼為: )辦理投標報名以及領取談判文件等有關投標事宜。
我單位提供的報名資料真實、無誤,如有差錯,貴單位有權取消我單位的投標報名資格。
聯系電話(授權委托人): ;傳真: 。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